为了更好地落实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根据教务处《关于落实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https://jwc.szut.edu.cn/info/1044/18017.htm)要求,现将相关内容及时间节点公布如下,请各指导教师、学生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序号 | 工作内容 | 要求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 2025届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参加检测 | 5月8日 | 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复制 比≤30%为合格,可参加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复制 比>30%不得参加答辩。 |
2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第一次 | 认真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并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 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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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第二次 | 原答辩小组各自完成,并录入成绩 | 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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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 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的5%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同时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不超过2项(不占名额) | 5月20 日 | 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复制 比必须低于20% |
5 | 呈缴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 |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更新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的相关数据,同时上传到图书馆指定的数据库 | 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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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答辩后毕业设计(论文)不端学术行为检测工作 | 2025届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进行检测 | 5月28日 | 教务办完成 |
7 | 推荐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 按当年参加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本校教师总数的3%,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校外导师单独申报和审批 | 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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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