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8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5)(附件1)精神,请各学院(部门)积极认真地宣传发动,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双创团队(教育类)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三个项目世界名校名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9年世界200强高校和不列入排名范围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世界名校类遴选采用认定制。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

        1.学校推荐名额:双创人才推荐1个;双创团队推荐1个;双创博士无名额限制;

        2.各学院(部门)推荐名额:双创人才、双创团队推荐分别不超过1个;双创博士无名额限制。

 

三、申报要求

省人才办已将有关表格及申报具体要求上网,请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zzb.gov.cn/tzgg/info_112.aspx?itemid=29141进行下载填报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网络申报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须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行为,并作出书面说明。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四、材料报送

各申报人请于410日前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2,于 4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科,同时提交《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需要说明申报双创博士两个政策点:

 

1.过渡期政策:到江苏工作时间以单位实际发放工资时间为准(须提供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个人工资银行流水)。由于政策调整,此次申报实行过渡期,因往年要求来苏工作、进编时间为同一年方可申报,今年对2018年来苏工作、2019年进编(2019年双创未能申报)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博士准予申报。过渡期政策仅限本次申报。

 

2.工作形式:全职在江苏工作,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申报单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须出具说明,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外籍人才不能进编、缴纳保险的,须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出入境记录。如单位统一实行编制管理,考虑到进编审批需一定时间,申报截止时间前已向省人社部门提交办理进编手续材料的,准予申报。620日前需补齐正式进编材料。

 

联系电话: 52251271,联系人:孟老师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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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2020年江苏省“双创人才”推荐申报汇总表.rar】已下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