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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国·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暨苏州市“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6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度“中国·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暨苏州市“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苏州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及青年创业之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推荐范围

1.项目负责人(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项目负责人带领未注册项目参赛的,必须是团队中经营或技术核心成员。

2.2017年6月1日(含)后在常熟大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实体。鼓励国内外优秀的创业创新项目团队报名参赛。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4.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体现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符合常熟市产业发展规划。

5.参赛选手经营项目运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对青年创业群体创业具有引领性,能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6.2022年1月1日前,已获得苏州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类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创业团队和项目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7.参赛代表仅限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因故确不能参赛,需本人书面委托,指定一名团队核心成员代为参赛。

8.参赛团队需提供《2022年度“中国·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附件1)、对照《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完整、准确、真实地提交参赛相关信息。

二、青年创业之星推荐范围

1.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含留学回国人员)。

2.本人为创办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实体于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常熟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4.在常熟开展创业活动,个人创业经历事迹突出、引领创新、促进发展,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者优先。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就业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个人创业事迹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充分认可,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活动相关奖励

(一)苏州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

“中国·苏州”总决赛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获奖后支付10万元,获奖团队在苏注册落户后再支付20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5万元;

三等奖6名,奖金1万元。

(二)苏州市青年创业之星评选

授予2022年度苏州市“青年创业之星”称号;

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评定第一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授予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择优推荐参加“创响江苏”省级创业标兵评选。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规划整理项目资源,做好宣传,开展好报名推荐工作。

1.各学院推荐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推荐项目将纳入2022年常熟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

2.各学院择优推荐青年创业之星候选人。学校送审后,市人社部门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参加苏州市青年创业之星评选。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推荐参赛人无不良记录。推荐材料附件1、2、3、4、5(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学院就业办(九章楼N1-401-2)。推荐截止日期: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5月5日;“青年创业之星”评选:5月31日。

联系人:景磊;


联系电话:0512-52251506;

电子邮箱:jinglei@csl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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