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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3级新生火车优惠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14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铁道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级新生符合办理条件的同学可征订火车优惠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含20、21、22级学生补办);

2.学生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往返学校的;

3.常熟市生源的学生不得购买优惠卡。

二、办理流程

1.2023级新生各班级汇总需要并且符合条件的办卡学生信息(附件1),主要包括学生姓名、学号、班级、身份证号、购票区间(家庭所在地)等,学生需如实填写购票区间,购票区间火车站名称应与家庭居住所在地域一致,学生有多个家庭地址时,由学生选择其一填写在乘车区间栏内,家庭地址与学生户籍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父母的户籍证明,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各班级要严格审核学生实际家庭所在地与购票区间。

2.20、21、22级的学生如果火车优惠卡损坏或者丢失(其他情况不予办理)可申请补办优惠卡,并与新生一起征订,也需填写学生信息(附件2)。已购买的,无需重复购买,每张火车优惠卡可使用4学年(专转本2学年)。

3.在截止时间917日15:00,各班级将火车优惠卡征订名单电子档发送至邮箱dxxyxgb401@163.com邮件主题:“XX班火车优惠卡”学生证收集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说明

1.乘车区间:学生的购票区间由学校地址与学生家庭地址确定,我校乘车区间为苏州至目的地站名(注意:购票区间只能填写火车站名,不能够带省市、县等,如需到青岛只能填写“青岛”,不能填写成“苏州——青岛”、“青岛市”、“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等,必须严格按照铁道部规定的标准车站站名填写(附件3),请各班长严审此项。

2.家庭住址没有火车站的按就近原则填写,原则上不能跨省(市),学生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学生证上所写的乘车区间必须与乘车优惠卡情况统计表上的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无法使用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

3.20、21、22级学生如需要变更乘车区间(只限于修改家庭所在地,出发地不可更改),须提供相关证明;

4.火车优惠卡的征订每年度只能办理一次,请有需要的同学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记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5.火车优惠卡请贴于学生证内封面,优惠卡需妥善保管,本卡每学年可使用4次无须每年购买。火车优惠卡的使用不再受每学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与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限制,但生每个学年必须进行优惠资质绑定才能正常购买学生票(不再需要每学年充磁)关于学生购票优惠资质绑定相关说明,见附件4(一定要绑定,不然无法使用)

6.火车优惠卡不得与带磁性的物品及银行卡等放在一起,否则“优惠卡”会因消磁而失效;

7.火车优惠卡只限学生本人使用,慎防遗失和损坏,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不得一人持有多张火车优惠卡。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