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部署,鼓励和推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创业,学校积极响应省教育厅号召,配合落实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组织的2023年江苏省高校创新创业“金种子”孵育项目(以下简称“金种子”)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金种子,圆梦创业路”——“金种子”孵育项目系列活动。
二、活动目标任务
“金种子”以促进孵化为目标,以精准孵育为主线,整合各方资源,使政府、高校、企业和导师形成多方合力,助力有创业落地孵化意愿的“金种子”成功创业,并形成示范效应,大力营造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总体安排
2023年度“金种子”系列活动包含项目遴选(含项目路演)、项目集训营、项目实地考察和评估、导师研习营、项目跟踪孵育、项目宣传展示等。
(一)项目遴选。包括项目活动组织宣传、项目初审、项目路演、项目集训营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项目考察评估。组织由政府、企业、导师组成的团队对项目进行考察和评估,对接相关资源,确定“金种子”名单。
(三)导师研习营。搭建信息共享、资源对接的平台,助力“金种子”孵化。
(四)项目扶持孵育。由政府与高校合作扶持孵育“金种子”,进行创业指导服务和资源对接。
(五)项目宣传展示。开展线上或线下“金种子”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项目应以创新创业团队的形式报名。主创人员为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具有坚定的创业意愿,将创业作为长期的职业生涯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2.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项目计划成型,已入驻高校创业园孵化或符合入驻高校创业园条件。
3.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非国家禁止、限制类。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校创新创业“金种子”孵育项目申报表。
2.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3.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项目主创人员(包括团队其他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毕业学年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复印件和人员简历。
(2)已注册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项目主创人员出资证明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3)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申报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团队请于2023年4月17日前登录网址:http://stwdy.91job.org.cn/stwdent/home,注册团队负责人信息、填写“金种子”孵育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无需纸质材料。
(一)项目资格审核和遴选
1.2023年4月21日前由学校通过“金种子”办公模块审核项目申报资格,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报送。
2.2023年5月8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选出100个左右的符合条件的项目。
3.2023年6月10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初选出的项目进行现场路演,邀请专家进行审核,审核要素包括申报项目的经营业务、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组织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承受力、带动就业等,遴选出50个项目进入项目集训营。
(二)考察和评估
2023年6—9月省教育厅组织专人对通过综合审核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三)确定名单
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实地考察评估情况,拟定2023年“金种子”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扶持孵育
对公示无异议的重点孵育项目,将会同相关高校、单位与机构提供配套的政策宣介、专家指导、经费支持等一系列孵育服务。遴选为“金种子”五星级孵育项目的,将按《关于开展2022年“创响江苏”创业就业服务高校行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07号)要求,通过申报审定程序后纳入优秀项目补助范围。
六、有关要求
(一)宣传发动。“金种子”是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关系创业者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征集、深度挖掘推荐创业项目,并积极推进项目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如实申报。申请人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景老师,0512-52251506。
请各学院创业工作负责人及申报项目团队负责人加入工作群,加强“金种子”工作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