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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电子信息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29浏览次数: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去向登记制度,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去向登记和就业报到证取消后的有关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去向登记

毕业去向登记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毕业生(含结业生)应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学校核实信息后及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请每一位毕业生务必重视,所有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

2023届毕(结)业的学生本人,在毕业离校前,登录“常熟理工学院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91job.org.cn)”,在“生源信息”中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在“就业信息”中,进行毕业去向登记。

1.已完成网签的毕业生,仅需核对自动生成的去向登记信息。

2.已通过其他方式签约及国内外深造的毕业生,请在“就业信息”菜单中按提示选择“毕业去向”类型,填好有关信息,将各类就业材料(纸质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录用证明、营业执照、升学录取通知书等)拍照上传,点击“保存并提交”。

3.离校时暂未确定去向或后续去向有变化的毕业生,在去向落实确定后,需继续登录“常熟理工学院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91job.org.cn)”,并及时在平台中更新初始登记情况。

二、档案寄送

1.取消报到证的发放

根据文件要求,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2.明确档案去向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毕业生,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若有特殊情况,经毕业生本人申请,档案最长可在学校保留两年;

(4)国内升学的毕业生,转递至录取学校;

(5)出国(境)的毕业生,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档案转递一个月后,可登录“常熟理工学院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91job.org.cn)”的“档案查询”栏目,查询去向。档案回户籍地的,有关联系方式可在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官网查询。

三、相关联系方式

就业管理、档案管理:0512-52251506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办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