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表彰就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宣传典型事迹,发挥榜样作用,进一步促进我校就业工作上台阶,决定开展2022年优秀就业班级、优秀就业委员、优秀大学生就业服务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6月4日至6月9日
二、评选内容
2022年优秀就业班级、优秀就业委员、优秀大学生就业服务志愿者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就业班级评选
1. 评选对象
2022届毕业班级
2. 评选标准
1)班级凝聚力强,就业创业氛围浓厚,无重大违纪行为;
2)班级干部工作得力,能及时将就业信息转达给各位同学,经常性开展就业创业活动;
3)班级同学能主动参与就业指导课程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
4)班级同学关系融洽,能相互交流和分享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5)班级集中派遣总就业率、协议就业率高于全校平均;
6)考研氛围浓厚,考研升学率高。考取村官、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的比例较高;
7)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获得率高;
8)上报的各类就业材料真实可信、无造假现象;
9)创业热情高,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创业比赛或创业活动,成绩较好。
3. 申报办法
由班级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推荐个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班级数的20%(四舍五入后取整,毕业班少于3个的学院可择优推荐1个)。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申报班级的就业工作实绩进行评选。申请表中各项就业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4. 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就业班级”荣誉证书。
(二)优秀就业委员评选
1. 评选对象
各班级就业委员(全日制在校学生)
2. 评选标准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无任何违纪行为;
2)担任就业委员工作满一年以上;
3)能主动学习和宣传就业相关政策、知识;
4)能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就业活动,并做好班级就业工作宣传;
5)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6)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3. 申报办法
由个人提出申请,班级填写申报意见,学院审核,推荐至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评选。每个学院上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就业委员总人数的15%(四舍五入后取整,不足1人的学院可推荐1人)。
4. 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就业委员”荣誉证书。
(三)优秀大学生就业服务志愿者评选
1. 评选对象
校大学生就业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各学院就业服务志愿者(均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2. 评选标准
校大学生就业志愿者服务队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就业服务工作满一年以上;
2)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能独立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3)能积极主动地向同学介绍就业相关政策和知识;
4)积极参与就业信息采集、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工作;
5)年接待用人单位来校招聘至少5次、年深入人才交流会推介毕业生至少1次;
6)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行为。
各学院大学生就业服务志愿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无任何违纪行为;
2)热心学校就业工作,乐于奉献,积极协助老师处理就业相关事务,工作细致,表现突出;
3)平时能够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协助老师组织开展各类就业创业相关活动,认真负责,工作有成效;
4)能积极传递、分享就业相关政策、知识和信息,同学认可度高;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3. 申报办法
校大学生就业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评选;各学院大学生就业服务志愿者由志愿者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至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评选。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2‰(千分之2,四舍五入后取整,不足1人的学院推荐1人)。
4. 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大学生就业服务志愿者”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于6月9日前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2362265724@qq.com,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