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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1浏览次数:

为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构建新时代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开展2022年电信学院“励志之星”推荐活动。以榜样的事迹感染人,榜样的行动引导人,真正让广大受助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榜样。

一、推荐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格高尚,学习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格高尚,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二、奖项设置

学习之星、科创之星、义工之星、文体之星、学生干部之星

每项评选1-2人,学院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三、评选办法

(一)学习之星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受到广大同学的公认和一致好评;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每学年专业学习成绩均排名前列,获得综合奖学金、奖助学金者优先;

5.能和学习困难的学生形成结对帮扶,并帮助其取得进步。

(二)科创之星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学校,关心学院;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

3.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4. 富有创新和探索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各项科技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并且带领同学参加科研项目和比赛,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5. 在校学习期间,有科研创新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或者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或者省级竞赛等大学生学术科研活动、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取得名次者优先。

(三)义工之星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学院;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

3.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4. 有奉献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义工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并获得服务单位的肯定,在社会或者校内有较好的影响;

(四)文体之星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学院;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

3. 在文艺或者体育方面等特长;

4、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的晚会表演或其他才艺展示;

5. 在校级、省级以上艺术比赛或素质展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获奖者优先

(五)学生干部之星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学院;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

3.担任班级或团委学生会干部一个学期及以上,并且得到广大同学的普遍认同;

4.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能力、较强责任心;

5. 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所在班级或者校级或者省级优秀班级或者团支部,所在部门获得校级荣誉者优先。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申请,填写“电信学院励志之星申请表”,班主任审核推荐,42512将申请表电子稿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dxxgb710@163.com

2. 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评议确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励志之星”名单

3. 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名单择优推荐上报至学生处进行“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

 电信学院“励志之星”申请表.docx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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